|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西班牙多個大城市有數千人上街示威,抗議國會近日通過新法案,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及示威權利。根據最新的公安法案,任何人在國會或重要建築物外示威,若被視為破壞和平,可罰款最多六十萬歐羅(近五百七十萬港元);燒國旗則罰款三萬歐羅(近二十八萬五千港元),而辱罵警員亦要面臨最高六百歐羅罰款(約五千七百港元)。
其中首都馬德里有三千人上街,抗議眾議院在本月十一日通過的公安法案。新例不但賦予警方更大權力,而且基本上封殺所有未經批准的示威,並對違例人士處以上述巨額罰款。反對派及人權組織質疑,執政人民黨是要打壓不滿他們處理金融危機手法的反對聲音,新例下月會提交參議院表決,由於人民黨同樣佔多數,預料亦會順利通過。
星島日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