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64|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新聞報道] 陳為廷林飛帆被控 逾百人遭「算帳」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2-11 12:13:4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學生去年三月發動轟轟烈烈的「太陽花學運」,抗議立法院審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佔領立院長達二十多天,又聚眾衝擊行院、包圍中正警察分局,先後有逾萬人參加。檢調部門昨天偵結三案,以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名,起訴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一百一十八人。被訴學生稱「坦然以對」,也有人強調不會認罪。

去年三月十八日晚九時許,林飛帆和陳為廷等率領數百學生和群眾,以反對國民黨籍立委在審查兩岸服貿協議時「黑箱操作」為由,衝進立法院,強佔議場長達二十四天,導致立院完全癱瘓。

期間的三月二十三日,一批學生和群眾又衝擊行政院,打爛玻璃窗進入大樓內,最後被警方強制驅散。

四月十日「反服貿」學運退場後,台北市中正(警察)一分局於次日清晨驅離仍在立法院靜坐的民眾,台大學生洪崇晏邀集網民,「路過」並包圍該局,抗議其以暴力鎮壓。這三次活動中,共有二百名學生及民眾被警方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昨天宣布偵結上述三案,對佔領立法院一案,起訴林飛帆等二十一人;對衝擊行政院案,起訴魏揚等九十三人;對路過中正一分局案,起訴洪崇晏等四人。三案共起訴一百一十八人,其餘八十多人獲不起訴或緩起訴。

其中,林飛帆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兩項罪名;陳為廷、魏揚、黃國昌等涉煽惑他人犯罪一項罪名;洪崇晏、蔡丁貴等涉聚眾妨害公務首謀罪、侮辱公署罪、煽惑他人犯罪、違反集會遊行法等四項罪名。

「坦然以對,反對濫訴,要求對施暴者究責!」陳為廷昨在其facebook項頁回應稱,自己做過的事「不會迴避」,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他承擔,但至今一個打人的警察都沒被起訴,「辦民不辦官,這顯然是司法的不公。」

民進黨發表聲明稱,太陽花學運「守住台灣的民主」,學生們遭起訴「完全違背民主憲政精神與價值」,呼籲受理法官「秉持道德與良知來審理此案,不要讓台灣的民主大開倒車」。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2-23 19:24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