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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去年落馬的副國級大老虎、前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昨天被開除中共黨籍、公職。中紀委通報蘇榮「五宗罪」:大肆賣官鬻爵;擅自改變組織決定;濫用職權;縱容親屬擅權干政;對江西省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通報措詞之嚴厲,前所未有,分析估計蘇榮的刑期不低於薄熙來的無期徒刑。
中紀委網站公布,經查,蘇榮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個人擅自改變組織決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未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江西省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通報稱,蘇榮身為高級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大肆賣官鬻爵,帶壞了幹部隊伍,敗壞了社會風氣;自身嚴重腐敗,並支持、縱容親屬利用其特殊身分擅權干政,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嚴重破壞了黨內政治生活,損害了當地政治生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十分惡劣。
中紀委針對蘇榮的通報共四百多字,很多用詞是首次出現,例如「賣官鬻爵」是第一次出現在十八大後落馬官員的通報中,「大肆」的形容詞也說明了蘇榮違法違紀的嚴重性。以往類似的違紀通報的用詞多為「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比如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
「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個人擅自改變組織決定」,這種用詞在此前中紀委通報中也從未見過。
「支持、縱容親屬利用其特殊身分擅權干政」的字眼也相當罕見。中紀委此前對周永康的通報是「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分析認為,通報所指的蘇榮「親屬」是指蘇妻于麗芳。她曾被舉報插手江西新餘市的賣地,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達十億元。
通報中也首次提出腐敗的「主要領導責任」問題。蘇榮在江西任職六年,長期擔任一把手省委書記。去年,江西出現「塌方式腐敗」,省委秘書長趙智勇、副省長姚木根等多名省級高官先後落馬。
內地資深媒體人石扉客認為,從通報的內容看,中央有意將蘇榮案打造成整肅地方「塌方式腐敗」的標桿案例。蘇榮的刑期,預料不會低於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無期徒刑。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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