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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包養情人的浙江女子,在庭上請求法官寬大。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浙江金華一名已為人母的八十後少婦杜某,為了包養「九十後」的「男小三」,兩年內侵佔公司營業款二百四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為「男小三」買車、打本做生意,且到高檔酒店開房三百八十多次。溫州永嘉法院昨天公開審理了這宗職務侵佔案。
二十七歲的女被告杜某在金華一家超市任收銀處長,三年前戀上了超市的理貨員、「九十後」男子陳某。為了維繫感情,她「奮不顧身」,先後為陳某購買價值逾十萬元的轎車,還資助陳某到香港、海南等地旅遊,為他打本開化妝品店。
杜某多次利用收銀處長一職,虛報財務數據,將部分現金據為己有。檢方指控,杜某涉嫌侵佔公司款項二百四十餘萬元。
她昨天在法庭上表示,對所做的事情非常後悔,希望法庭看在自己為人母、家中七歲女兒需照顧的份上,能減輕處罰。案件將擇日宣判。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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