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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太子輝拒認罪 「情節嚴重」或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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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8 14:1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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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酒店輝煌時刻,店內賣淫女成行成市。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人稱「太子輝」的廣東東莞五星級太子酒店老闆、原全國人大代表梁耀輝,被控涉嫌組織賣淫罪,昨天在東莞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他拒絕認罪。有分析稱,他因「情節特別嚴重」,最高或被判死刑。與他同時受審的四十六名該酒店職員,有四十三人當庭認罪。


昨天上午九時三十分,東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東莞太子酒店涉黃案。一大早,法院外已有大批記者和家屬等候,大批保安人員在場戒備。法庭允許每名疑犯可有兩名家屬旁聽,進入法院時都要接受嚴格安檢。


即將開庭前,多輛囚車載着疑犯進入法院。梁耀輝步入法庭時戴膠框眼鏡,滿頭白髮被剃得很短,被安排坐於前排正對主審法官。開庭後,梁耀輝神情輕鬆,不時與法官對望,點名時還舉手示意。


檢方在庭上指控,包括梁耀輝在內的太子酒店四十七名員工,分別涉嫌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毀滅證據罪等三大罪名,其中對梁耀輝的指控最為嚴厲,指其「情節特別嚴重」。


有法律專家稱,按內地刑法,犯組織賣淫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並沒收財產,「如果梁耀輝的認罪態度不好,很有可能被重判。」


起訴書稱,從二○○四年起,太子酒店桑拿中心逐步成為大規模提供賣淫活動的場所,招募包括未成年人的一百多名「桑拿技師(賣淫女)」。二○一三年一月,梁耀輝等人就組織賣淫逾十萬次,非法收入達四千八百七十萬元人民幣。案發後,梁耀輝指使手下銷毀大量證據。


當法官詢問各被告是否認罪時,梁耀輝等四人拒不認罪;另外四十三人當庭認罪,但大都是自承認協助組織賣淫罪,而不是較重的組織賣淫罪。


庭審中,多名被告指梁耀輝是首犯。酒店桑拿中心經理王建龍稱,一切都是聽從梁耀輝的指示;酒店涉黃曝光後,梁還指示部分被曝光人員去自首。


去年二月九日,央視播出暗訪報道,指東莞一批酒店涉及色情交易,其中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公然有「裸舞選秀」。隨後梁耀輝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並被刑拘。


今年四十八歲的梁耀輝出生於東莞貧困農家,早年把開髮店開成「色情髮廊」,後走私汽車致富,用於興建太子酒店,有數十億身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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