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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港大入稟高院申令 禁披露校委會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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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3 17:27: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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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風波不止,港大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的會議內,盛傳接任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及委員紀文鳳會議上發言錄音外泄。繼取得臨時禁制令後,港大昨向高等法院正式入稟申請禁制令,指商台及「不知名人士」違反保密責任,要求法庭頒令兩被告不得披露校委會會議資料,法庭將於本周五處理申請。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圖)強調,申請的目的是要保護校委會的保密制度,絕對不是要與傳媒有任何爭論。

原告為香港大學,兩被告分別為商業電台以及挪用或打算發布有關資料的不知名人士。入稟狀指,兩被告違反保密責任,要求法庭頒下聲明指兩被告在未經港大同意下使用及披露會議資料,包括校委會會議的錄音、會議記錄、議程以及相關文件;另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兩被告透過自己、其他人士及方式使用或發布該些資料,以及公開任何資料導致港大成員的身分曝光,包括職員、學生、顧問和校委會成員。

根據司法網站顯示,案件已排期於本周五提訊。據了解,商台正考慮爭取提前進行禁制令聆訊,釐清禁制令時效、內容及範圍。對於港大正式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商台及相關人士再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商台發言人只回覆指,「有關此事,已交由律師處理,不便回應。」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表示,經過與法律顧問商討後,決定就校委會會議錄音內容被泄露事件,向法庭正式申請禁制令,「申請禁制令的目的是要保護校委會的保密制度,絕對不是要與傳媒有任何爭論。」他稱,稍後會對外公布禁制令內容,相信能釐清範圍。

將於本周五主席任期屆滿的他稱,至今仍未知道誰是繼任人,「希望可以盡快知道,因為有很多事情要與繼任人交代。」他表示,尊重政府的「六六原則」(即最多獲委任服務六個組織及最長任期六年),說自己擔任港大校委會成員及主席,合共服務港大十一年四個月,又相信香港許多有能之士,新人加入校委會,將會帶來新氣象。

對於梁智鴻申請禁制令,校委會成員文灼非表示支持,不認為梁的做法對傳媒施壓,亦不擔心影響新聞自由和出現寒蟬效應,「不知道還有多少涉及會議內容的錄音流出,要維護保密制及校委會的尊嚴,有需要申請禁制令。」

文灼非又引述梁智鴻的講法,指對方曾以校委會主席身分去信商台,希望商台不要再發表錄音內容,但商台未有理會及變本加厲,所以梁覺得不能再等,通過大學法律顧問,提出禁制令申請。

被問到是否贊成全盤公開當日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會議記錄,文灼非指,需要取得所有校委共識。至於日後校委會文件或因禁制令不能再報道,他指要視乎法官判決。

案件編號:高院雜項二八○一——二○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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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3 17:31:28 |只看該作者
七傳媒組織聯署 促撤回禁制令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記者協會聯同六個傳媒組織發起聯署,及向港大遞交請願信,指港大的做法嚴重打擊言論及新聞自由,要求港大撤回禁制令。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指港大臨時禁制令文件中包含「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但港大的新聞公布並無提及,批評做法不妥當。

張達明前晚深夜在社交網站上載一張圖片,稱已取得港大提出的禁制令文件,發現當中包含「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但不幸的是,港大在上周的新聞發布中並無提及」,認為從字眼上,有關豁免內容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張達明其後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沒有正式收過法律文件的傳媒機構,即使早前上載了錄音,也不一定要將錄音從網上下架,而商台亦可在節目中繼續討論有關事件,但再次播放原聲錄音,則可能有問題。

另外,記協聯同六個傳媒組織發起聯署,多名新聞工作者昨到港大遞交請願信,指港大申請禁制令嚴重打擊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加上會議內容已因傳媒廣泛傳播而失去機密性,呼籲港大撤回禁制令。

聯署行動發言人杜耀明表示,當初港大沒有公開陳文敏事件的問題,是導致其公信力近乎破產的原因,而非傳媒「做錯事」,形容申請禁制令是「捨本逐末」。記協副主席任美貞表示,稍後將徵詢律師意見,再決定是否申請成為反對禁制令的申辯人。

此外,中文大學、浸會大學、城市大學、恒生管理學院及珠海學院,相關的新聞與傳理學院學生組織亦發表聯署,促請港大校委會尊重新聞自由,並盡快交代事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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