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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本報接獲投訴,民建聯頌汀區候選人兼現任區議員譚肇勳,被指以公帑聘請其妻黃雪婷任助理,違反區議員不能聘任親屬作職員的規定。譚榮勳解釋,他聘任黃雪婷時,對方只是女朋友,在結婚前個多月已終止聘用,而且黃為註冊社工,他以一萬五千元的薪酬聘請對方,已是低於市價。據了解,大埔區議會秘書處於一年前亦曾處理此投訴,秘書長亦表示譚無犯例。
投訴人指,他們向大埔區議會秘書處查詢過譚榮勳議員辦事處的聘任合約,發現黃雪婷在一三年十一月廿一日至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受聘於他辦事處;而黃的薪酬較其他同事高。
譚榮勳接受查報查詢時表示,黃雪婷本是他民建聯的同事,當時他們仍未拍拖,黃期後離職,半工讀社工學位。一三年時,他的辦事處有職位空缺,需要有社工經驗的人,因當時他只能負擔一萬五千元的月薪,職位乏人問津,故當時已是女朋友的黃雪婷以「蝕底」價替他工作。兩人於去年十月廿七日結婚,在同年八月左右,自己已終止與黃的聘用合約。
而在頌汀區旁的大埔中,該區候選人兼民主黨現任區議員區鎮樺,亦被質疑以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之名,聘請其弟區鎮濠任助理,濫用公帑。但區鎮樺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區鎮濠的確是自己助理,但他自掏荷包,以幾千元價錢,聘請弟弟與自己一齊捱,做地區工作,從來沒有以劉慧卿或自己的名義,申請任何公帑。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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