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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產能」是中國2016年經濟工作的五大任務之一,繼日前鋼鐵產業去產能意見出爐後,國務院又出台針對煤炭產業的去產能意見,要求從今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並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嚴控超能力生產。
《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指出,目標是從今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煤炭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適度減少煤礦數量。
今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在建煤礦項目應按一定比例與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掛鈎。
《意見》指出,要嚴格控制超能力生產,引導企業實行減量化生產,從今年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
在推進企業改革重組方面,《意見》表示,要穩妥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煤炭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兼併重組中小型企業,利用3年力爭單一煤炭企業生產規模全部達到每年300萬噸以上。另外,《意見》還鼓勵發展煤電一體化,引導大型火電企業與煤炭企業之間參股。
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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