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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Amina又甩難 律政司捱官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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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 10:46: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摑警一案,律政司就她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一罪,直接向上訴庭要求加刑,雖然律政司要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但法官要求提交相關案例時,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卻未能交出,上訴庭最後只將Amina的停牌期由1年加至3年,罰款5000元維持不變,也毋須監禁;法官又批評律政司未能協助法庭(unhelpful)。

律政司昨日由下任刑事檢控專員大熱門薛偉成(Kevin Zervos)代表出庭。他表示,Amina Bokhary拒絕「吹波」提供呼氣樣本涉及多個加刑因素,屬「最嚴重的案件」。他解釋,答辯人駕駛私家車逆線行駛與旅遊巴相撞,被到場警員發現滿身酒氣,警員有解釋及要求答辯人按指示接受測試,但Amina執意離開現場,更出手襲警。她最終未有提供呼氣樣本,令控方未能檢控醉酒駕駛。


律政司促判囚:最嚴重拒吹波案件

他說,裁判官阮偉明在原審及覆核聆訊都指意外中無人受傷,答辯人又屬初犯,於是按一般慣例判停牌1年,罰款5000元。薛偉成指阮官的裁斷出錯,刑罰過輕,要求改判監禁及延長停牌令。上訴庭法官要求他呈交過去因拒絕提供呼氣樣本而被判監的案例,薛偉成卻未能呈上,署理高院首席法官鄧國楨認為控方未能協助法庭。


大律師半小時找出案

雖然控方未能將案例呈交上訴庭參考,但記者昨日邀請私人執業大律師做簡單的判例研究,不消半小時就找出上訴庭曾於2004年在「律政司控林漢榮」一案,判該案被告需要為拒絕提供呼氣樣本而要坐監1個月,而該案其中一名法官司徒敬,昨日亦有份審議Amina案的上訴


檢控官:區院案件不同裁判院

薛偉成回應記者查詢時解釋,「林漢榮案」為區域法院案件,與本身於裁判法院審理的Amina案不同,前者循公訴程序處理,後者則為簡易治罪程序。他說,過去裁判法院處理同類案件多只判停牌而不判監禁,未見有適當案例呈予上訴庭考慮。律政司官員亦解釋,昨日律政司的目標是要求上訴庭就同類罪行發出判刑指引,希望上訴庭能夠作出具權威性的判例讓裁判法院往後跟隨,並非要求上訴庭按過去的判例量刑。

除了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一罪,律政司原本亦就襲警罪要求上訴庭加刑,不過,由於Amina早前已因違反感化令而被重新判囚6星期,薛偉成指律政司同意刑罰適合,故放棄就該控罪覆核刑期。聽罷與訟雙方陳辭後,上訴庭最終接納律政司覆核,延長1年停牌令至3年,但不改動其他刑罰,稍後會頒下詳細理由。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要待上訴庭頒布書面判辭,在未有機會詳細考慮判辭理據前,不宜評論該案的判決。

【案件編號:CAAR10/10】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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