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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澳門檢察院爆出高官涉貪醜聞。消息稱,當地前檢察院院長何超明(圖),涉嫌濫用職權串通私營公司負責人,於○四至一四年間將檢察院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涉款高達一點六億澳門幣,而從中獲利四千四百萬元;何上周五準備來港前被廉署拘捕,是當地歷來第二高級的官員涉貪被捕,僅次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現年六十一歲的何超明,據悉近日已被廉署狗仔隊監視行蹤,上周五早上十時,何準備離開澳門乘船來港時,被關員禁止離境,隨即通知廉署人員到碼頭將他押走調查。
澳門廉署以不記名披露方式,昨晚透過澳門新聞局發出新聞公告,指該署正就檢察院人員涉及的案件展開刑事調查,涉案人士已被司法機關命令採取強制措施。根據廉署調查,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涉嫌串通私營公司負責人,長期將檢察院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
在二○○四年至二○一四年期間,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高達一億六千七百萬澳門幣的檢察院外判工程或服務,而涉案人士從中獲利不少於四千四百萬元。涉案人士涉嫌觸犯詐騙、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濫用職權、偽造文件等罪名。
何目前被羈柙及禁止離境,及被中止擔任公共職務,他昨日被終審法院裁定涉貪表證成立,至晚上約九時被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
何超明曾是澳門特首熱門人選,被視為前特首何厚鏵的頭馬之一。他任內曾發生多次社運及工運衝突,包括一三年主教山衝突、一四年民間公投與博彩工運突破警方防綫等。
據當地學者表示,澳門公職人員合約很多時不容許直接判予指定公司,但不少人會以「事情緊急」或各種原因將合約外判指定公司,以往有某個政府部門的人員也有類似情況,最終被判予緩刑,但該學者指今次涉及金額巨大,刑罰未必只是緩刑,但初犯者亦可能獲輕判,最終要視乎法院審判。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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