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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行業] 免費電視牌照案行會上訴得直 法官:港視誤解發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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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7 22:29: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由王維基擔任主席的香港電視網絡(港視),因未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發出免費電視牌照而提出司法覆核,港視原本在高院原訟庭勝訴,但行會昨上訴得直。上訴庭指出,行會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並無違反政府的政策,只是港視誤解了政府的政策,才以為政府會無限發牌,上訴庭因此撤銷原判,並下令港視支付訟費給行會。

循序漸進 確保市場持續性

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認為,原審法官區慶祥在解讀政府發牌不預設上限的政策時,其看法過於狹窄,致令他誤解了政府的發牌政策。上訴庭指出,鼓勵免費電視業競爭的政策,與對免費電視業割喉式競爭或惡性競爭視而不見的政策,兩者有天淵之別。

上訴庭指,一間電視台的倒閉直接及間接對很多人構成影響,香港近日見證到有悠長歷史的亞視倒閉,事件在香港社會引起連鎖反應,故免費電視業的惡性競爭不容輕視。行會以循序漸進方式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以確保市場可持續性,是符合政府的一貫政策。

上訴庭認為,若行會不理公眾利益而發牌,反而違反了法例規定。就政府會發牌給港視,只是港視誤解了政府的發牌政策,政府在發牌一事上沒有給予港視合理期望。

港視昨停牌 擬提上訴

對於行會在評估三名申請者時將港視名次排在最尾,上訴庭指,法例授權發牌的機構是行會而非法庭,為牌照申請者排列名次並非司法覆核的功能,上訴庭考慮雙方不同理據後,裁定行會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決。

港視發表聲明指,對上訴裁決感失望,將向律師團隊徵詢法律意見,考慮提出上訴。港視昨早停牌,並申請今日復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歡迎上訴庭的裁決,並指政府會研究判詞,落實既定廣播政策,為市民提供更多和更優質的選擇,而就港視再次申請牌照一事,通訊事務管理局今年一月二十二日已將建議交予行會按法例處理,一有結果會公布,他不宜評論。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市民對今次判決有一定失望,似乎將發牌主導權回歸行會,他擔心判決會對電視業界有壞影響,行會將有更大干預權力。

案件編號:CACV 111/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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