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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農曆新年旺角暴亂,多名被控人士被法庭頒下禁足令,禁止踏足旺角指定範圍,惟一名被頒令人士於日前踏足砵蘭街時,被警員發現形迹可疑,在翻查電腦紀錄後,確定為被頒令者,他昨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法官下令將保釋金由二千元增至四千元,法官並警告他「唔好以為冇後果」,案件押後至本月廿八日再訊。
砵蘭街徘徊 遇警截查
違反禁足令男子鍾志華(廿九歲),任職清潔工人,他涉嫌參與旺角暴亂,早前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被法庭頒下禁足令。控方指被告日前在砵蘭街一百卅四號一間便利店外徘徊,形迹可疑,警員上前截查,發現他不得踏足該範圍,昨晨將他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
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違反禁足令「唔好以為冇後果」,法庭可考慮撤銷擔保,最後下令將被告的保釋金由二千元增至四千元,其他保釋條件維持不變。
案件編號:KCCC 6481/2016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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