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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逆權占地做業主 揭反新東北者嘴臉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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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30 22:0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大公網6月30日訊(記者 劉栢裕)財委會終通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稱「新東北」)前期工程撥款申請,可是在事件嚴重政治化下,「新東北」這個火藥庫還有許多炸彈有待清拆。其中該計劃涉及的粉嶺馬屎埔,在卓佳佳、區晞旻等人不斷上演「反對騷」下出了名。不過記者深入該區採訪,發現近70%居民其實支持發展,僅有約15個租戶反對遷拆,有的獅子開大口要政府用新樓換其鐵皮屋,而區晞旻的2個堂叔伯更計劃逆權侵佔農地,企圖迫政府把他們視作業主般作出巨額賠償。

「因為政府施行暴政,示威者才採取對應行動。」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關注組的卓佳佳回應日前暴力衝擊立法會事件時,將全部責任推向政府的同時,還咄咄逼人地把發展計劃形容為「暴政」。

卓佳佳2010年在浸會大學地理係畢業後跑到粉嶺馬屎埔村,與當地農戶的女兒區晞旻成立「馬寶寶農場」,過?許多城市人羨慕的田園生活。雖然她倆從不落田耕種,但當政府宣布發展「新東北」後,他們便打出「香港需要農業」、「馬屎埔農戶不遷不拆」等口號大加反對,不但成為該區居民的「代言人」,更予人「環境保育先鋒」的感覺。

不過,記者經廣泛調查發現,目前隻有約70戶居民的馬屎埔,其實隻有約15戶支持「不遷不拆」,這些反對者更被其他住戶形容為「人心不足」的人。

記者接觸租戶梁太,她毫不掩飾地說:「我這間鐵皮屋面積500呎,外邊還有1000呎空地使用,3年前業主將地皮賣給了發展商,想賠償12萬元搬遷費要我走,我當然不肯啦。」

11萬鐵皮屋想換450萬樓

鐵皮屋是20年前梁太以11萬元「頂讓」得來,每年向原業主交租,後來發展商收購地權後,她不肯遷出,也沒有交租,雙方就如此僵持。梁太說:「12萬元算什麼,搬了便沒地方住啦。如今政府即使賠60萬元一間屋我也不接受,賠償金最起碼要在粉嶺區買一間500呎的新樓(註:折合市價約450萬元)。」

先不說梁太不符合1982年已入住的條件,不可能獲得當局的60萬元搬遷賠償,她聲稱「搬了就無屋住」也非事實,因梁家符合輪候公屋資格,街坊稱3年前房署就曾請她揀樓,不過她嫌東嫌西,最終未有上樓。

此外,梁太支持「不遷不拆」還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理由,就是其屋旁僭建了一間鐵皮屋,租給靠綜援金過活的退休老人冼先生居住,如此之下,她自己不用交租、卻可收租、更可擺出強硬姿態博取更多賠償,可謂好處姿氶C

記者了解,類似梁太般住在被發展商收購了的地皮上,卻容許免費居住及繼續耕種的情況,在馬屎埔比比皆是。知情人士解釋,發展商買地後隻會發信給租客,提出賠償10餘萬元和知會對方盡快遷出,如租客沒回覆,發展商也不催促,甚至不收租,原因是不想製造「迫遷」的激烈矛盾,而是把這「燙手山芋」拋給政府,靜待當局以徵地條例收地遷走租客,作為業主的發展商便可安穩地獲取賠償。

區晞旻家人欲逆權佔地

目前能享受免費使用土地的馬屎埔住客和農民有數十戶之多,當中包括反對派核心人物區晞旻的父親區流根。

翻查資料,區流根耕種的其中一幅約1萬呎的農地,位於馬屎埔section B of lot No. 1162地段,1998年已被Best Galaxy Ltd.公司收購,因此相信他目前是免費使用該耕地;另一幅位於馬屎埔48號、即「馬寶寶農場」所在的2萬呎地皮,業主叫張天寵,每年收取的租金僅1000多元。據了解,張居於跑馬地,曾做馬主,又有多個市區豪宅物業,對母親遺下的馬屎埔地皮並不重視,隻交由親友代為收租,其他便不聞不問。換言之區流根每年隻花千餘元便可耕種3萬呎農地,可說「抵食夾大件」,難怪政府承諾會協助農戶遷往其他地區復耕,他們也用諸多藉口推搪。

此外,記者還找到2名因欲逆權侵佔農地而堅持反對發展的居民,他倆都是區流根的堂兄弟。

區流根父親區潤和幾名兄弟,於上世紀40年代一同從佛山來到馬屎埔租地耕種,之後子孫繁衍,其中一房人區聲在1951年租用了屬於沙頭角麻雀嶺張氏的3萬呎祖堂地務農,但業主自1997年開始沒來收租,他便一直保留租單證據,以便進行逆權侵佔。

「我問過律師隻要業主12年對土地不聞不問、不收租,就等同放棄業權,可以申請逆權侵佔,2012年我到過律師樓辦手續,但律師說現時政府計劃發展,暫時辦不到,除非政府把馬屎埔從計劃剔除。」區聲的長子區滿添說。

倘煞停發展便圓侵佔大計

雖然逆權侵佔暫時未能辦理,但隻要堅持不遷不拆,令「新東北」胎死腹中,侵佔大計仍可翻生。同時,即使政府堅持發展馬屎埔,區滿添仍有發財大計,他說:「我保留?1951年第一期至1997年最後一期的租單,以及轉了我名下的電燈和水務處登記,有齊逆權侵佔的所有證據,政府即使要收地,也不能把我視作租客,要作為業主般同我傾,賠償也要按業主般賠。」

區家的另一房人區滿堂,一家四口住在馬屎埔村136號屋,這間寮屋連農地逾1萬呎,也是屬於麻雀嶺張氏的祖堂地,同樣自1997年後沒有人來收租。

「我們住的鐵皮屋面積600多呎,符合逆權侵佔的所有條件,政府的收地賠償金起碼要在同區買到一個600呎單位。」區滿堂太太態度強硬地說,暗示目標賠償金起碼要500萬元。

本來隻是租客,但卻要鐵皮屋換新樓,還想憑逆權侵佔變成業主,看似天方夜譚,但卻並非不能實現。按2011年受高鐵影響而遷拆的菜園村,態度強硬、堅持不遷不拆的村民最終都獲得超額賠償,最後遷出的住戶有獲賠540萬元的賠償金,還可獲得編配公屋或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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