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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繼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妻子賈曉燁,以及兒子周濱受賄宣判後,周永康的侄兒周鋒昨天也在湖北一審獲刑十二年,被處罰金五千九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罪名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受賄。周鋒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
湖北宜昌市夷陵區法院官方微博昨天公布,院方昨天依法對邛崍市鴻豐鉀礦肥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人周鋒、周益春、唐志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周鋒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該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罰金一百萬元。
法院認為周鋒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罰款五千九百萬元。周鋒當庭表示,接受法院判決,不上訴。早前曾有媒體披露,周鋒涉入違規獲得吉林油田兩塊油氣田合作及開發權,但今次判決隻字未提。
周永康家族成員近日陸續宣判,本月十五日,其子周濱因受賄及非法經營罪,被判刑十八年,罰款三點五億元。周永康妻子賈曉燁同樣犯受賄罪,被判九年有期徒刑,罰款一百萬元。兩人也在湖北宜昌法院受審。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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