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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報攤霸路23年 每月票控未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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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6 09:00: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報攤原面積為1.8米乘0.45米(紅框示),但被檔主擴充至3.4米乘1米,檔主每月都被票控阻街,但食環署一直沒有釘牌。(余俊亮攝)
涉案報攤的闊度較牌照容許長一倍多,餘下的行人路只容許兩名行人走過,若有人駐足看報刊,路面會更阻塞。(余俊亮攝)
指摘食署失職  毗鄰業主申覆核【明報專訊】中環一個報攤,過去23年來一直多佔行人路空間,幾乎每月被食環署票控阻街,但一直未被釘牌。報檔位於資深物業投資者羅守輝名下一大廈對出,羅守輝不滿食環署多年來都沒有把報檔釘牌,指多年來的滋擾對他構成逾900萬元經濟損失,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食環署決定。

被指阻街的報檔位於中環皇后大道中、舊中環街市對面,原訴人則為賢峰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包括地產商裕泰興創辦人羅肇唐的兒子羅守輝,賢峰為皇后大道中118至120號大廈的業主。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當局在過去20年來已再無發出新報檔牌照。

檔主﹕跟牌照擺檔 放不到報紙女檔主鄧桂嬌說,其父在上世紀50年代已在皇后大道中近上環位置擺賣,至80年代初搬到現址,1987年把牌照轉名予她,她與丈夫經營至今,兩夫婦每日凌晨3時半起牀工作,至晚上8時收檔,每月只賺微利,「餐搵餐食餐餐清」。

鄧桂嬌說,早於1988年已開始每月被食環署票控,近年每月罰款約500元,換言之,檔攤已被票控足足23年,粗略估計多年來已付罰款逾10萬元。她說,近日食環署每日巡查兩次,由今年初起被票控次數增至每月3次。鄧桂嬌解釋,若跟從牌照規則擺放報檔,「根本放唔到報紙」,又指過去攤檔面積更大,「現在已經細很多」,指街道過往較寬闊,認為屢被票控對他們並不公平。

原訴於入稟狀指出,鄧桂嬌的報檔長久佔用行人路擺放貨品,造成嚴重滋擾,原訴於09及10年兩度寫信至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調查報告綜合指出,食環署人員兩年多來幾乎每月檢控報檔,公署亦指部門有需要嚴懲屢勸不改的違法者,促請食環署考慮吊銷檔主牌照。

申訴專員曾促食署考慮釘牌至今年6月,原訴發現被告違法擺檔未改善,遂向食環署發律師信,要求吊銷報攤牌照,並指食環署縱容阻街,對原訴構成940萬元的經濟損失(原訴無交代此金額如何計算),食環署於7月18日回信,指部門的政策是不會吊銷阻街報攤的牌照。原訴強調,在公眾地方販賣容易阻塞街道,更對公眾造成危險及滋擾,控制及監管小販擺賣是食環署法定職責,根據法例,署方有權吊銷小販牌照,未能恰當運用權力是失職,變相鼓勵他人犯法。原訴又批評鄧桂嬌藐視法律,只顧賺取盈利,造成嚴重阻礙和滋擾,置公眾安全於不顧。

【入稟編號︰HCAL87/11】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64273/1.html

連個小販檔都容納唔到,不愧是地產霸權.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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