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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少年「梁國雄」為報復曾遭警員拘捕,從漫畫上得到啟發,並上網自學製造烈性炸藥TATP,於前年十月單人匹馬闖入香港仔警署報案室,意圖引爆帶來的五支載有TATP「試管炸彈」,幸被警員制服及被捕,炸彈未有引爆。十七歲被告梁國雄昨於高院,承認製造炸彈及企圖導致爆炸兩罪,法官下令將他繼續收押至七月廿日,等候其精神、心理、背景及社會福利等系列報告始作判刑。
網上學製 足毀報案室傷人
案情指,被告梁國雄在五年前,因涉爆竊案,被香港仔警署的探員拘捕,他之後因該案被判感化,在三年的感化令期間思前想後「大報復」。並於一四年十月廿八日傍晚六時許,拿着一個載有五支透明試管的紙盒,進入香港仔警署報案室,打開其中一支試管的蓋,大叫「有炸藥」,並拿出打火機說:「信唔信我炸死你哋!」警員即上前制服,經過一番糾纏後,成功將被告按在地上拘捕。
警員事後從他身上發現手寫字條,當中他細數及埋怨五年前在盜竊案中,警員恐嚇要打他,對他心理成長造成影響,多年來他一直不想再面對世界,因此想出「炸警署」。被告並坦言,是在漫畫啟發下,上網調查製造TATP方法,再用領綜援父母給他的零用錢,去化工實驗室買來原料作實驗。經過數月努力成功研製TATP,再花三至四天製造出五支「試管炸彈」。
在警誡下,他表示知道引爆五支炸藥,可炸掉「一個班房」。經化驗後,警方證實五支試管內載有的白色粉末是TATP,數量達二百克,一支的爆炸力會對半米內的人造成嚴重創傷,五支爆炸力可損毀報案室內桌椅,以及令五米範圍外的人耳鼓受傷。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出生,四歲時來港定居,中二輟學,之後做過清潔及搬運散工。他在一一年因在香港仔一帶干犯爆竊及普通襲擊而落網,因這些案件被判感化,感化期滿十多天,就攜炸彈闖警署。
案件編號:HCCC 274/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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