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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內地民航航班常發生延誤,不過航空公司一般會受理乘客的食宿費用,對於乘客來說只是損失一些時間。但是明年起,如果航班延誤,乘客損失的將不只是時間了,過去航空公司主動承擔的食宿費用可能就需要乘客自己買單了。
交通運輸部昨日發布《航班正常管理規定》,根據這個規定,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規定自明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僅有在由於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旅客才能享受到免費的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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