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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內地近年遊客增多,不時到外地消費旅遊,但同時傳出多項不少「醜聞」,指內地客的行為惹人討厭。內地國家旅遊局推出《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內容涉及遊客不文明行為的懲處,提議旅遊主管部門可以紀錄有關行為,甚至可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出境旅遊、邊境旅遊、參加團隊旅遊、乘坐航班等懲戒措施。
該文件提出,旅客在旅遊活動中有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不文明行為,旅遊主管部門可以將旅客的相關信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向社會公佈,並向公安、海關、檢驗檢疫、邊檢、交通、金融等部門和機構、行業組織及有關經營者通報。文件又提議,經營者可以根據記錄,採取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出境旅遊、邊境旅遊、參加團隊旅遊、乘坐航班等懲戒措施。至於「不文明行為記錄」和懲戒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製定。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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