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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貸款原居民建丁屋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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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7 22:21: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指出,政府資源有限,目標亦不是要找足夠土地滿足丁權人士,認為有關由政府貸款原居民買地興建丁屋的建議不可行。當局又研究將工廈劏房刑事化,經營違規工廈場所的董事要負上刑責,並考慮讓受影響住戶入住臨時收容所。新界有丁權的原居民要自資買地興建丁屋,不可向銀行或財務公司借貸建屋,早前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就現時「套丁」問題,建議容許原居民貸款買地建屋,認為有助行使丁權。

陳茂波昨指出,社會上仍有很多人輪候上樓,政府資源有限,要謹慎運用公帑,由政府提供低息貸款,讓有丁權人士買地建丁屋並不可行。至於劉業強其他建議,容許丁權人士借錢建屋,他回應說:「究竟他們想怎麼做,如果他有方案,我們再看;但如果你說由政府設立一個貸款基金去做這件事,對不起,不可行。」

陳又指,政府尊重歷史和法律,但丁屋牽涉複雜問題,而政策目標並非要為原居民尋找足夠土地滿足他們的丁權需要。他並預料日後處理丁屋政策,會出現訴訟爭議。

另外,政府早前向六幢儲存危險品及涉違契經營業務的工廈預告採取執法行動,要求自行糾正。陳稱,現時須向法庭申請搜查令去搜查違規工廈,會研究修例,授權某個職級的屋宇署人員啟動搜查程序;當局又研究經營工廈違規場所的公司董事須負上個人刑責。政府正與迷你倉業界商討,如何改善經營,並研究加強消防安全措施,以便妥善運用工廈,並在安全情況下放寬工廈低層單位用途。

陳茂波說,當局考慮將工廈劏房刑事化,對入住工廈劏房的市民表示同情,關愛基金有津貼協助他們搬遷,如果合乎條件,又無地方暫住,可入住臨時收容所,如住滿三個月還未持到合適居所,可入住中轉房屋輪候公屋,解燃眉之急。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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