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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 記者 郭鵬飛】菲律賓單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結果7月出爐時,澳大利亞聯合美、日等國,敦促中國遵守“仲裁”結果。然而仲裁的火頭,旋即燒到澳大利亞身上,並且這次參與仲裁的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荷蘭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
據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26日消息稱,設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院(PCA),周一決定受理東帝汶與澳大利亞的帝汶海主權糾紛。有關訴訟由東帝汶提出,澳大利亞政府早前一度指PCA不具法律效力。
報道稱, PCA於9月19日已經決定處理兩國紛爭,但消息保密至本周一公布。PCA發表聲明,指法院有能力繼續為帝汶海的紛爭作調解,調查預期明年展開。5人調解委員會員認為,今次糾紛應遵循《聯合國海洋公約》處理,並指兩國於06年簽署的《帝汶海特定海洋安排條約》不具法律效力。報道稱,這意味著澳大利亞聲稱“國際仲裁法院對帝汶海仲裁沒有管轄權”宣告失敗。
東帝汶歡迎有關決定,東帝汶獨立運動領袖兼前總理古斯芒稱︰“我們為獨立作出這麽多努力,受過這麽多苦,我們會繼續爭取,直至於陸地和海洋皆取得應有主權。”澳大利亞政府周一表示,目前事件的進程對東帝汶“非常有利”。澳大利亞外長畢曉普表示,“在國際規則下,澳方有誠意繼續參與下一階段的協調過程”,但她同時強調,協調委員會所作出的報告不具有約束力。
自2002年脫離印尼獨立以來,東帝汶多次要求與澳大利亞協商,劃定永久海上邊界線,一直遭澳大利亞政府拒絕。東帝汶政府於今年4月要求PCA介入,處理與澳大利亞在帝汶海的爭議。8月29日,PCA成立聽證委員會,讓東帝汶與澳大利亞陳述己見,但澳方指聽證委員會的最終報告沒有法律效力,一反早前南海仲裁時,要求中國遵守裁決的立場。
澳大利亞方面此前一直堅持,海域分界線需在2056年,《帝汶海特定海洋安排條約》到期時再決,強調條約已為東帝汶帶來160億澳元收益。但東帝汶政府拒絕接受有關安排,聲言要立即處理海域爭議,指分界線應為兩國海域的中線。
東帝汶同時聲稱06年的條約應廢除,因為當時東帝汶政府遭澳政府監聽,令東帝汶在不公平條件下簽約。另外,澳大利亞曾於東帝汶獨立前夕,秘密退出《聯合國海洋公約》,被指意圖避開國際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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