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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選舉事務署早前遺失載有選委及全港選民資料的2部手提電腦,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今日到立法會解釋事件,並就事件道歉。他表示,檢討後亦認為不適宜攜同300多萬選民資料到選舉會場。他又解釋,選舉事務處人員曾經一度離開會場,並將相關電腦,存放於上鎖的儲物室。
議員田北辰質疑為何電腦會載有選民的資料,黃思文稱是要為核實1194名選委的選民資格,因此把全體選民資料帶到後備會場。但田北辰則認為,只要不是選委便不允許對方入場即可。
黃思文表示檢視之後,認為以後若同樣是1200人選委會選特首,不適宜帶同全港選民資料到會場,選舉事務處早前發信通知全港選民資料懷疑失竊的事,花費了500多萬元公帑。
議員林卓廷一再追問當局是否有派員看守有關手提電腦,但黃思文在質詢時間完結前仍未有正面回應。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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