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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貪腐金額逾五億元(人民幣,下同)、創下內地貪官涉貪金額最高紀錄的天津市原政協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昨天被河南鄭州市中級法院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五項罪名,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二年期滿後必須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武長順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內地貪官受賄金額屢創新高,至今已有十二名落馬的部級高官涉案金融逾億,武長順貪腐高達五億,排名第一。
綽號「武爺」的武長順長期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長等職,二○一四年落馬。據警方調查,至少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起,武長順就已開始利用職權為家族牟利布局,落馬後被控上述五大罪名。
鄭州市中級法院昨天對武長順宣判時指出,經審理查明,武長順利用擔任各項公職的便利,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非法佔有公款共三億四千二百萬;為他人牟利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八千四百四十萬餘元;挪用公款一點零一億多元進行盈利活動。
法院裁定武長順的五大罪名均成立,並決定合併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在其死緩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實施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追繳其全部違法所得。
星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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