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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 朱經緯案預審 辯方:慶幸沒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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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0 22:46: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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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否認在旺暴期間襲擊途人,昨在西九龍法院進行預審。

【星島日報報道】警司朱經緯被指在一四年十一月處理「佔領旺角」運動期間,以警棍毆打途人,朱經緯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在西九龍法院進行預審。代表朱經緯的大律師彭彼得在庭上稱,慶幸案件不是由陪審團審訊,而是在裁判官席前審理,辯方又突然爆出「除非你也是黃絲(yellow)」,裁判官張天雁聞言即叫停,着他不應在庭上說這樣的話。彭彼得事後向傳媒解釋,他說「除非你也是黃絲」是指控方。

案件將於十一月六日開審,料審五天,而在開審前會有第二次預審,定於七月十四日進行。控方表示有十三名證人,當中有四名證人較為重要,分別是事主鄭仲恆、目擊證人、驗傷醫生及病理學家。 辯方指希望傳召有「四點鐘許Sir」之稱的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的總警司許鎮德講述案發情況,又要求四名參與本案的警務人員出庭交代情況,又稱因控方未能同意辯方提議的佔領行動時序表,或會要求佔中發起人等講述背景。有關證人證明朱當時是在清場及阻止街道再被佔領,估計若雙方在審訊前不能同意更多案情,將審三個月。

控方又從公眾領域下載四條新聞片段,但辯方反對其中一段經剪接及旁述的《蘋果日報》新聞片呈堂,認為內容對警方極大諷刺及偏頗,不明白為何控方堅持將剪輯過的片段呈堂。裁判官隨即表示,在播放期間會靜音,只會觀察畫面。

控方亦解釋指,經剪輯的片段於案發後約一個月檢取,呈堂目的是想證實另一條事發九個月後下載的片段的真確性。辯方認為今次非由陪審員審理,相信裁判官不會受任何影響。

辯方指根據公安條例,凡以任何身分任職或受僱於政府的人是真誠行事及為公眾安全行使其權力,即使造成傷亡,於民事及刑事方面均可免責。而從本案看,朱是行使正當權力,理應裁定無罪。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一五三五──二○一七。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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