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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藐視法庭] 佔旺案續審 執達主任五讀法庭命令 黃之鋒等人拒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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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2 20:5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執達主任與警方於二○一四年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遭遇阻撓,二十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從庭上播放當日的清場片段可見,執達主任跟原告律師在約個半小時內,沿着被佔的彌敦道路段五度宣讀法庭命令,並說明阻撓清障會引致藐視法庭的後果,但示威者依然沒遵從廣播收拾離開,包括黃之鋒及黃浩銘等更站在最前線,不斷質疑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又要求執達主任交代:「人係咪障礙物?你會唔會清走埋啲人?」

質問 「人係唔係障礙物?」

當日到場執行法庭禁制令的助理總執達主任趙淑文供稱,執達主任辦事處因應取得禁制令的原告人要求,當日共派出卅五人到旺角現場執行禁制令清除佔路障礙物,而原告方面則安排一百四十二名頭戴紅帽的合法代理人,落手清除障礙物。

於早上約八時半開始,執達主任聯同原告律師多次向在場人士宣讀禁令內容,直至約十時展開清場行動,但不久場面轉趨混亂,有人叫囂推撞,亦有人跌倒,而趙的太陽眼鏡也在混亂中損毀,他們遂要求警方加入協助。基於安全理由,警方要求一眾執達主任暫退到惠豐大廈入口處。

從當時片段可見,期間黃浩銘、黃之鋒、岑敖暉等人走到執達主任面前,黃浩銘手持一個咪,不停追問執達主任:「人係唔係障礙物?」又說聽不清楚執達主任宣讀的內容。執達主任無回應,只表示會在下一站停下來再宣讀警告的內容,着黃浩銘到時聽清楚。當代理人開始清拆擋路的鐵馬時,三人又站在鐵馬後的高台上,繼續質疑動手人士的身份:「戴頂紅帽就可以清場,仲有法治嘅?」

被指案情不符 重交求情誓章

另一證人、署理助理執達主任余德信則指,當日在混亂中他的小腿被鐵馬撞到。余接受盤問時承認,出發前已商量好現場不會回答提問,而辯方律師亦質疑他的書面供詞內容,超過九成與其同事的一模一樣,即使是用字錯誤亦都一樣。余否認跟同事夾口供,聲言未曾看過他們的供詞。

另外,就法庭質疑黃之鋒等已認罪被告的求情誓章內容,跟控方指控的案情不符,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表示,各人已呈交新的求情誓章,又澄清黃之鋒就其非法集會案底已放棄定罪上訴,目前正等候控方要求覆核判刑的上訴聆訊。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
東方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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