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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執達主任與警方於二○一四年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遭遇阻撓,事後二十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案件昨在高院原訟庭覆審,三名有份拘捕案中被告的警員先後作供,其中拘捕被告馮啟禧的警長畢宏達,現已晉升為警署警長,畢供稱當日馮在惠豐中心對出向他衝過來,他便拘捕馮,然後交同袍處理。畢同意馮前進的方向,正是離開現場的方向,但他不能肯定,馮是否如辯方大律師所指是被人推前,他覺得馮是蓄意衝向他。
另一被告向警「手指指」
另一名證人警員蘇偉文,則負責拘捕被告熊卓倫。辯方盤問蘇時,指熊在被捕前並無起哄,亦無衝向分隔警察與示威者的鐵欄,期間熊曾嘗試離開現場,但去路被其他警察阻塞。但蘇偉文不同意辯方此說法,並指熊有在現場向警方「手指指」高聲說話。
警員梁偉雄當日則負責拘捕其中一名被告關兆宏。梁偉雄在接受被告一方的大律師盤問時承認,關在被捕後表現合作,並無掙扎,他只需押住關步行,至於他在先前供詞中聲稱要將關抬走的說法需要更正。案件今天續審。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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