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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爭產鬧上英法院揭豪門恩怨 郭老太訂11條家規護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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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27 23:24: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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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太鄺肖卿(圖)為防止長子郭炳湘好友唐錦馨入主郭家,○二年曾訂下十一條家規。(資料圖片)

【本報訊】新鴻基地產郭氏家族再起波瀾,長兄郭炳湘要求重新分配家族資產,事件鬧上英國法院,有指相關文件披露更多豪門恩怨,原來郭老太鄺肖卿為防長子好友唐錦馨入主郭家,○二年曾訂下十一條家規,其中一條是禁止唐嫁予郭炳湘,郭氏產業只能傳給姓郭的子女,換言之,不能交到唐及其三名子女手中,並要上述家規納入家族信託基金的條款。

長兄要求重新分配爆訴訟

郭氏三兄弟○八年傳出內訌,最終由郭老太於一四年宣布由三兄弟平均分配新地股權,以及每人各可取得家族信託基金資產百分之十五。消息人士指,郭炳湘因要即時離開新地,故同時揀選了家族資產轄下的美國物業及部分香港物業,當時郭老太及兩弟郭炳江及郭炳聯亦同意;由於兩弟毋須即時離開新地,當時沒有揀選資產。

消息人士續指,至一六年,兩弟揀選了香港及加拿大的資產,但以一四年估值計算,且未有諮詢長兄的同意,由於資產大幅升值三成,故郭炳湘認為對他不公平,要求重新分配,負責管理家族資產的滙豐信託本月初向家族信託基金註冊地的英國法院尋求指示,稍後有裁決。

家規禁郭炳湘女友人染指

據悉,在呈交英國法院的文件中,亦包括一份郭氏家族家規,是郭老太於○二年訂立,因當時長子與好友唐錦馨過從甚密,擔心兒子受人影響,家規共有十一條,包括郭炳湘不能為唐與現任妻子離婚、唐不能嫁予郭炳湘及自稱郭太,也不准被稱呼為郭太、不准唐的子女進入新地工作、郭氏資產只能交給郭炳湘子女、唐不得進入新地旗下酒店及辦公室等;此外,郭炳湘應以公司利益為先,以及遵從父親郭得勝的價值觀等,當時更由郭氏三兄弟簽字作實。

郭炳湘發言人表示,不會作出評論。但有消息人士指,○二年的事情與現時訴訟無關,又指唐本身相當富裕,毋須覬覦他人財產,重申郭炳湘只希望尋求公道。新地發言人亦指,有關郭氏家族的問題是私人事務,不涉新地集團,不會評論。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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