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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國家銀行(央行)1月2日晚發表聲明,批准貿易商在與中國的雙邊貿易中用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並表示此舉將促進雙邊貿易增長,符合中巴兩國長遠利益。
巴央行表示,巴中的公共和私營企業在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中可以自由選擇使用人民幣,巴基斯坦國家銀行已經制定了相關法規以促進人民幣在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同時,考慮到最近本地區和全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在中巴經濟走廊與中國的貿易和投資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巴基斯坦國家銀行預計,以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將促使對華貿易大幅增長,這符合兩國長遠利益。
巴基斯坦從中國的進口額從2016年的121.1億美元躍升至2017年的141.3億美元,其出口額從15億美元增至17億美元;巴基斯坦與中國的雙邊貿易逆差則從2012-2013財年的40億美元擴至2016-2017財年的120億美元。
中國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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