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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被告陳俊輝被指將汽油彈掟向葵涌警署,今再申請保釋但仍被拒。
年僅17歲的運輸工涉嫌於今年1月將汽油彈掟向葵涌警署,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日(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3日再訊,讓控方就審訊法院級別等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一直還押的被告今再申保釋但仍被拒。
被告陳俊輝,報稱任職運輸工。據悉,他亦有兼職教授鋼琴及小號等樂器。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近停車場閘入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葵涌警署。
控方稱初步政府化驗所報告顯示,檢獲的樽內藏有易燃液及高濃度硫酸,可以導致皮膚燒傷。辯方則指至今尚未收到相關報告,又明言會挑戰招認的自願性,聲稱有警員在錄影會面前,曾向被告作威脅。辯方再為被告申請保釋,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最後仍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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