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16|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庭判決] 燈光師圖掟汽油彈囚4年 官斥可致嚴重傷亡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0-6-25 00:03: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23歲舞台燈光師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示威期間,企圖點燃手中的汽油彈,被在場觀察的休班警制服。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兩罪,今(2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即時監禁4年。法官斥被告以縱火表達政治訴求會導致嚴重傷亡,法庭不會接受。

法官量刑時指出,被告姚少康干犯的「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控罪嚴重,雖然被告解釋他是為了阻礙警方推進才企圖用汽油彈燃燒路障,惟當時有警員正在清理路障,故被告的行為會導致傷亡,須予以譴責。法官又指,被告不應以投擲汽油彈的行為去表達政治訴求。

雖然法庭考慮被告初次犯案及主動認罪,惟他是有預謀而犯案,汽油彈又是難以控制的武器,一旦燃燒會造成嚴重後果,故須判處阻嚇刑罰。

案情指當日下午6時許,逾百示威者在將軍澳聚集,並用雜物築起路障。4名休班警在現場觀察,見被告於唐明街公園旁的路障處走出,右手持汽油彈,左手拿着打火機,走向正清理路障的警員,打算點燃汽油彈。休班警隨即上前截停被告,被告掙扎欲逃,最後被制服。被告當時身穿黑衣黑褲等,警員在他背包搜出易燃液體及布塊等。

被告早前求情指,被捕後一直被羈押,雖在本年5月終獲保釋照顧患癌病母,惟其母在他保釋6日後去世,令他深感後悔及自責。

東網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2-24 11:45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