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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警搗粉嶺軍火庫拘理大生及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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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9-26 00:22: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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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獲的手槍型胡椒彈球槍

新界北警區重案組昨日(24日)凌晨突擊搜查粉嶺一個單位,檢獲多款武器,包括一支手槍型的胡椒彈球槍等,拘捕單位內一名姓呂(23歲)男學生及其姓蔡(49歲)母親,2人同涉「無牌管有槍械」、「未經許可輸入戰略物品」、「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的呂姓男子被控以上三宗將於明日(2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而其母已獲保釋,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據悉,警方追查後發現有港獨文宣,案件已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有被捕人將被加控一項煽動及教唆分裂國家罪。消息稱,呂是理工大學土木工程學一年級學生,是香港獨立勇武群組成員之一,其同黨仍然在逃,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25日)交代案情,表示經調查後,發現被捕人在社交平台放售相關武器,另外被捕人透過社交平台發放大量宣揚獨立及散播仇恨資訊,而且名稱多以香港獨立、抗共及勇武為題,內容涉嫌觸犯《國安法》。李指部分文宣內容圖文並茂,指有被捕人寫出了自己在今年9月6日九龍一場非法遊行中,曾經使用一件有刺鼻氣體物件投擲在警察防線內,並揚言會用更加厲害的武器去對付警務人員。

另外,李指被捕人透過外國購物平台入口有關武器,再經集運方式運港,並在網上發售。李重申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最高可被判監14年,而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可被判監7年。李稱國安法沒有追溯期,但被捕人在國安法成立前後都有發表有關的港獨文宣,所以該些文宣符合有關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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