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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聽51錄音 勸誡了事【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最新的2010周年報告顯示,雖然執法者截聽或監察時的違規或不當事件,由12宗減至7宗,但專員批評有違規個案性質嚴重卻處罰太輕。其中一執法部門的初級主管罔顧慣常執法,越權聆聽多達51段截聽錄音,部門卻僅勸誡了事;另一宗未獲授權下的秘密監察違規,則顯示由前線主管到助理首長級的高層都「疏忽職守或警覺不足」,多人包括該助理首長被發書面警告。
胡國興專員在報告中再次炮轟,政府遲遲未修例授權專員去聆聽執法機構截取的錄音,影響專員工作,令執法者有可能講大話,再次促當局盡快修例。保安局回應指出,正研究專員建議包括最新周年報告,而現正諮詢,以盡快擬備修例草案。
根據最新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執法機構去年獲批作1500宗截取通訊或監察,較前年減四分一;截取通訊或監察時出現的違規或不當事件則由12宗減至7宗,亦沒有如前年搬出現無意竊聽到新聞材料的風波。
違規不當事件 12減至7宗不過,胡國興形容部分個案違規性質嚴重,其中一宗不滿意的違規事件發生於去年7月,當時執法機構申請授權截取目標人物的電話通話,小組法官雖發出授權但加入了附加條件,便是聆聽截聽錄音的執法人員職級不得低於高級監聽主任。雖然事隔兩天後此條件獲撤銷,但據慣常做法,撤銷條件前所截聽得來的錄音仍是受保護。
另助理首長被書面警告然而,該部門一名初級主管,卻因錯誤詮釋了附加條件的有效期,結果他越權聽了多達51段他原本無權聽的受保護截聽錄音。調查後部門卻以該主管無惡意為由,僅勸誡了事,胡國興認為事件犯錯「十分嚴重」,認為處分過於寬大,但部門卻以不能雙重處罰為由不理胡官意見,令胡氏更不滿。
另一違規個案中,執法部門只獲小組法官授權秘密監察目標人物一號及二號的會面,並訂明若其中一目標人物不在,秘密監察便不能進行,但行動負責人員終在未獲授權下秘密監察了目標人物二與A先生的會面。胡國興調查時發現,有一名女調查員對行動合法性存疑並曾請示主管,主管其後又請示了部門助理首長,但最後仍犯錯,顯示由低層到高級人員都失職,更懷疑有人曾欲隱瞞事件。
部門調查後承認有人「疏忽職守及警覺不足」,遂向多人包括該助理首長發出書面及口頭警告。
明報記者 陳志偉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05329/1.html
官官相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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