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16|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公民黨] 陳淑莊以個人理由拒延任議員 宣布退出公民黨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0-9-29 22:36: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bkn-20200929123557472-0929_00822_001_02p.jpg

公民黨跟隨民主派以政治判斷決定延任1年立法會議員,惟該黨的陳淑莊以個人健康及家庭為由,拒絕延任及退出公民黨,公布正式退出政壇。陳指離任及退出政黨是不容易的決定,指早前確診腦瘤,經歷生死邊緣後希望可以讓身體真正休息,並認為自己愧對母親,陳於記者會上說起時不禁哽咽,希望趁自己和母親身體仍然健康時,可以把握時間相處。

陳又指,退出政壇是比較徹底的決定,未來不會接受任何訪問,亦不會當KOL(意見領袖)等角色,她向民主派、公民黨及支持者等道歉。陳表示,可以為香港市民服務是畢生榮幸,從不後悔,惟作為政治人物總有一日要退下,指自己於未來會化身為普通的香港人,亦會成為公民黨的「粉絲」,支持民主派工作及民主運動。

陳亦於社交平台發表告別聲明,稱已去信通知立法會主席,因個人理由將於今日如期完成4年任期,不繼續擔任議員。她指去年違法佔領行動案(佔中案),經歷佔中9子案漫長審訊,判刑亦不容許她參加原定本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加上意識到親人與健康比其他一切重要,早已打算在完成本屆4年任期後告別政壇。

陳指,較早前已將有關決定通知所屬政黨並獲得支持,惟因為不想影響民調,故未向公眾宣布,她強調尊重黨的留任意向,但因個人理由未能遵從決定,故退黨。陳指從政14年,時常覺得自己在議會及公民社會能為香港人做的事太少,有些事力不從心,心中有愧。

陳淑莊自2006年加入公民黨及當選法律界選委,於2007年當選區議員,並於2008年及2016年2度當選立法會議員。陳在佔中9子案中被判緩刑,《立法會條例》及《基本法》列明,議員在其任期中違法而被判監禁以及緩刑等,將由判刑當天開始5年不能夠參選,故陳將無法參與原定今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即使選舉延遲1年至明年舉行,她亦不能參與。

東網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5 13:58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