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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周三(11日)通報,吉林省紀委監委已完成對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前黨組成員、副院長呂洪民涉嫌違紀違法的審查調查。紀委決定對其給予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紀委指出,呂洪民違反黨紀,多次違規接受宴請及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涉搞權色交易,並利用職權違規干預、插手訴訟案件;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紀委認為呂洪民與律師、案件當事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以權謀私,利益輸送,嚴重損害法官職業形象,其行為已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遂作出上述處分。
資料顯示,呂洪民今年58歲,為吉林鎮賚人,在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曾出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副院長;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廳長級)等職務。在2015年3月起,擔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直至周三,遭紀委通報「雙開」。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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