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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外面,警方事後拘捕多人。其中有13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罪,8人早前已認罪,5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他們今天(10日)在東區法院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鄧少雄比對呈堂片段內人士及被告的身形、衣着等,確認5人就是片中人士,故裁定5人罪名成立,判即時入獄7星期至7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溫鎮豪(31歲,電腦技術員)、王洛鈞(23歲,無業)、鄺淯銘(23歲,無業)、曾泳祥(31歲,學生)及廖德輝(43歲,文員)。溫鎮豪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在2019年6月10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的指定示威區阻撓高級督察龍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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