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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早前因向警車擲「雪糕筒」而被判囚7個月,但他原來另涉及兩宗在九龍的非法集結案件。工人早前刑滿出獄後,再就該兩案共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1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7個月。裁判官指因被告在干犯刑事損壞案件獲擔保期間犯事,故須上調量刑起點。
被告黃兆昌(38歲),早前已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積極關懷長者,且致力於服務弱勢社群,事後已明白需要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意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被告案發時的說話比較激烈且具挑釁性,亦被破壞的社會安寧進一步惡化,被告等的行為亦對他人構成威脅,須判以阻嚇式刑罰,加上其在擔保期間犯事,須上調量刑起點。徐官在考慮到被告剛就案發日期相近的另一案服刑完畢及認罪等,認為判監7個月足以反映罪責及嚴重性。
被告涉及的兩案分別於旺角及深水埗發生。案情指深水埗一案於前年8月28日發生,當日有逾百人聚集於深水埗警署附近,有人向警署照射雷射光等,警方警告他們散去不果。在其後的驅散行動中,將在現場的被告拘捕。有片段拍到被告曾以揚聲器喊「深水埗居民,係乖X過你哋,夠膽就衝出黎,衝X我哋」。
涉及旺角的案件則於去年6月12日發生,當日有群眾於砵蘭街及山東街一帶聚集,有人阻礙車輛行駛。當時有便衣警監察群眾,在表明身份後展開追截,並拘捕一名人士。被告此時卻走近警員,詢問發生何事,警員警告他離去不果後遂將他拘捕。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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