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9|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庭判決] 立會附近藏白電油索帶 年輕廚師判囚3個月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1-5-11 19:45: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去年5月27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抗議立法會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當日一名21歲廚師在中環龍和道遭警員截查,被搜出一瓶白電油及一包索帶。該名被捕廚師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後於上月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押後至今(11日)判他即時入獄3個月。

21歲被告戴少烽,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中環龍和道附近管有一瓶白電油及一包索帶,意圖使用作摧毀或損壞財產。案件指被告在當天上午約10時在龍和道,遇見巡警便轉身離開。警員對他截查,結果在其背囊搜出白電油、索帶、防毒面罩、眼罩、手套、生理鹽水及雷射筆等物品,遂將他拘捕。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明白自己的行為自私,犯案時沒有想過後果及案件的嚴重性,缺乏理性分析,不過還押期間已經深切反省,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並希望以後可以回饋社會。被告任職拉麵店的同事今天亦有到庭支持,律師呈上由被告上司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為人開朗,與同事相處融洽,被告服刑的這段期間,公司會安排被告停薪留職。律師提到被告的身體狀況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希望法庭判被告較短的刑期,讓他早日重投生活。

裁判官鄧少雄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相信他已經受到教訓。犯案時被告單獨一人,並無群眾在場。而且當時他身上只有白電油及索帶,並無打火機、玻璃樽、布碎等其他物品,情況相對輕微。考慮到被告年輕、無案底,裁判官最後決定判被告入獄3個月。

東網
標簽
戴少烽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8 00:15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