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40|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新聞報導] 國安法實施後部分人潛逃海外 保安局:終生追究刑事責任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1-5-19 22:25: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港區國安法》自去年6月底在港實施,至今已近1年,有107人涉違反相關法例被捕,其中57人遭檢控,另有部分涉案人士潛逃海外。保安局表示,國際關係千變萬化,該些潛逃海外的人失去利用價值後,或會被「用完即棄」,強調當局會終生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有干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潛逃海外,正被當局通緝,問到當局會否尋求引渡回港,局方表明任何方法都會使用,在適當時候就會運用適當手段,一定會終生追究有關人士的刑事責任。

執法方面,港府早前撥款80億港元用作維護國家安全,但款項用途、可以用多久,以及警方國安處的人手及裝備數目等,仍是一個謎,當局形容相關資料為「如戰爭方面的機密,保密性是類似的」,不會公開。被問到中央和港府都強調《港區國安法》下香港由亂入治,是否仍需要有較大(警方國安處)的編制。當局稱,自修例風波後,「黑暴」充分反映了危機可突如其來,政府雖有能力處理現時的危機,但要居安思危。

至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隨着去年疫情暫告沉寂,局方相信疫情過後示威會再起,但估計示威的性質和情況都有所改變。局方解釋,市民不能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是否涉及暴力,法庭亦已就相關案件作出判決,相信此後社會回歸理性,市民可以行使基本權利示威,但必須以守法形式進行。

東網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2-23 16:53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