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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學生涉嫌於前年9月,在旺角參與非法示威及縱火,因而被控暴動和縱火罪,惟他在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訊並失蹤。事隔逾一年後,警方到今年5月,始於秀茂坪一公屋單位將他拘捕。其案件今天(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加控他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並申請把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法庭遂把案件押後6月29日,屆時被告需往區院應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本案被告曾俊傑涉犯暴動及縱火罪時16歲。其新增控罪指他於2020年4月27日,沒有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至於原本2項控罪,則指他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及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控方今天向裁判官表示反對讓被告保釋,不過被告就沒有保釋申請,裁判官遂下令將他還押。
據警方早前在記者會透露,警方是在今年5月10日在秀茂坪安達邨一公屋單位拘捕被告。他當時單獨在內,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其手提電腦、電子錢包預付卡及一部運作正常的衞星電話等私人物品,警方相信有人定期為電子錢包增值。警方指被告於上址居住約3至4個月,在此之前曾多次轉換住所。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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