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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 「光城者」策劃炸彈襲擊案 3名中學生被起訴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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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7-7 22:32: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警方國安處偵破港獨組織「光城者」的恐襲陰謀,在尖沙咀一賓館內發現懷疑製造TATP土製炸彈的材料,並拘捕9名人士。警方已落案控告其中3名15至19歲中學生,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4條恐怖活動罪,在西九龍法院提堂。他們暫毋須答辯,須還押至9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至於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公關及傳訊主任杜倚獅夫婦,各已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並須扣留旅遊證件。

今日提堂的3名被告,依次為何裕泓(17歲)、歐文(19歲)、及15歲陳姓男生,他們均報稱學生。3人被控於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而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

控方今天申請案件押後待查,並反對各被告期間保釋,辯方為各被告申請保釋及陳詞,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過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3人續須還押。

另外,聆訊期間,有保安指有旁聽人士在繪畫庭內環境,一度被帶離法庭及後被帶上庭。裁判官問及該男子的目的,該男子表示沒有特別原因,只是喜歡繪畫,又表示不認識被告。裁判官查看男子繪畫的書本後,發現主要畫了庭內設計,沒有標記人物,認為沒有可疑,遂提醒男子應該專心旁聽,不要再於庭內繪畫,其後讓男子離開。

至於同案其餘被捕男女,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繼續由國家安全處人員跟進調查。另外,今午約12時,約10名國安處探員,押解案中疑犯前往位於石門的浸大國際學院調查,在場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今日香港浸會大學發聲明回應事件,就警方有關案件中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為大學的職員,而該宗案件現正由警方作出調查,警方亦於今日持搜查令進入石門校園搜集相關資料。浸大會全力協助調查工作,並即時暫停該名被捕職員的職務。

該校又表示,理性表達意見和討論,並以理性的方式和平解決分歧,乃公民社會的基石。恐怖主義和暴力嚴重威脅市民大眾的安全,甚至社會和國家的安寧和秩序。浸大强烈譴責恐怖主義及暴力行為,而大學成員亦必須時刻守法。

議員葛珮帆對現時香港教育界的情況表示憂心,認為自2014年政治開始入侵校園,有不少「名人」發起「違法達義」,「有案底令人生更精彩」,令激進的思想嚴重影響莘莘學子的價值觀,甚至「浪漫化」違法行為,在學生心中「埋下激進思想的種子」,亦令許多激進組織冒起。而教育局早年「不聞不問」,縱容各種違法行為,亦令學生被港獨組織「洗腦」,情況愈演愈烈,形成「破窗效應」,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件中大學淪為「軍火庫」後,再引發是次事件。

葛甚為擔心大學會變為「恐怖分子的溫床」,認為政府不能再「放任不管」,對於宣揚激進思想的大、中、小學教師必須嚴懲,坊間出現錯誤謠言時亦應盡早澄清。而學校亦要主動留意相關成員,以防學生有人支持,或被人利用策動激進活動。葛又認為,無論是社會各界、警方、老師、或家長,皆應努力糾正部分年輕人錯誤的思想及價值觀。

警方昨日表示,該組織以「一條龍」形式運作,如有金主出資、以尖沙咀賓館做炸彈實驗室及工廠、有人聘請中學生施襲並安排出逃等。本周一(5日)國安處人員在全港各區展開行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恐怖活動罪拘捕5男4女(15至39歲),被捕人士均為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成員,當中6人是就讀不同中學的學生,另有大學管理層、中學職員及出租車司機等,主要透過街站及網上平台結識。

警方表示,該組織內部分工仔細,既有供應資金的「金主」,也有物料採購組、勘察組、製造炸彈組及負責設置炸彈的行動組等,架構嚴密。該組織上月起租用尖沙咀彌敦道一間賓館,暗中運作實驗室,相信各人合謀製造TATP土製炸彈,至於施襲的地點則包括海底隧道、鐵路、法庭、街道上的垃圾桶等目標,甚至發動汽車炸彈襲擊造成大量傷亡。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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