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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租賃條件 壹傳媒退租將軍澳工業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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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8-9 22:56: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傳媒(00282)公布,就公司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前營業場所的租賃,集團已向香港科技園公司發出退租通知以提出退回租賃,惟不承認任何涉嫌違反租賃條件的行為。根據租賃,香港科技園可於2021年9月17日或之前接納退租通知,倘獲接納,出租人及承租人可就租賃項下的應付代價進行磋商。

議員葛珮帆指出,原先估計壹傳媒會拖拖拉拉、不願退租,但目前情況顯示,壹傳媒或經檢視合約後發現有問題,「身有屎」才在此時退租。她認為,科技園早前已啟動收回相關土地的程序,即使壹傳媒現時退租亦無甚用處,因園方會按規矩辦事,「如果要追究,都係會追究」,但有需要作進一步研究。她又提到,本港土地資源十分珍貴,有必要善加利用,「冇可能畀違規公司繼續用(該塊土地)」。

資料顯示,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3人被控欺詐罪,該案暫定於2022年3月14日至4月20日進行審訊。控方早前提出把該案交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審理,法庭把該案押後至12月21日在區院再提訊。

壹傳媒旗下刊物及網站相繼停運,股份亦停牌至今,惟集團仍壞消息不絕。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根據《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作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公司業務,包括壹傳媒涉嫌欺詐公司股東,令其蒙受損失等8項問題,要求審查員在6個月內提交報告。陳又表示檢視過相關事實及資料,認為壹傳媒事件已經符合條例訂明的情況,因其行為已損害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

陳茂波指出,壹傳媒涉及違法行為及多項欺詐不當行為,包括早前本身公布公司流動資金充裕,足夠18個月運作,但保安局凍結1,800萬港元不到一星期內,又宣布子公司業務要終止。他續稱壹傳媒早前未能公布年度業績;首次披露向主要股東償還1.5億港元貸款,但該貸款本身相當長時期才到期,行為涉欺騙債權人;該公司地段又涉嫌觸犯欺詐罪。

此外,他指壹傳媒某子公司高層人員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控,令人懷疑高級人員以自身利益處理公司事務,令公眾蒙受損失,更可能出現管理失當。為防止事情發生,認為有必要因公眾利益而委任審查員調查。又指不會令資本市場有震盪,因引用權力是出於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信譽,強調香港上市公司恪守高質素管理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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