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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婉姬(左)及陳仲衡(右)。
司法機構今日(25日)宣布委任陳仲衡法官和黎婉姫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並於11月26日起生效。
根據資料,陳仲衡法官於1964年在香港出生。1987年及1988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8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1989年至2002年期間私人執業。200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及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法官曾主審佔中九子案件,早前曾收到粉末信件威嚇。
另外,黎婉姫資深大律師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1990年及1991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91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6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黎婉姬於1992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檢察官,於1995年晉升為高級檢察官,2011年及2017年分別晉升為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師及首席政府律師。2019年,她離開律政司,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2020年及2021年期間曾數度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自2021年11月起再度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黎婉姬曾負責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案,有近30年豐富律政經驗,人稱「神奇女俠」。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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