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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日前地政總署批出兩幅大嶼山長沙地皮,買家為大型發展商太古,令業界甚為好奇,為何太古會吼準該離島的小型地皮,到底發展後作出售,還是集團作為自用。
本報昨天致電太古詢問,發言人只證實購入兩幅地皮,並指價格合理,惟發展計畫尚在研究中,暫未能公布。
上述兩幅地皮購入價分別為一億七千六百八十萬元及一億八千萬元,兩幅住宅地均屬「限量」地,合共最多可建三十伙。
當中規模較小的長沙四○六地盤,佔地約七萬九千八百方呎,最大可建樓面約三萬一千九百方呎,最多可建十四伙;而毗鄰的四○七地皮則佔地約八萬一千三百方呎,可建樓面為三萬二千五百方呎,可建十六個單位。
http://news.sina.com.hk/news/19/1/1/2516583/1.html
員工渡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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