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9|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被控受賄及濫用職權 山西前副省長劉新雲認罪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2-1-6 23:19: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bkn-20220106172027719-0106_00952_001_01p.jpg

山西省前副省長、省公安廳前廳長劉新雲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周四(6日)在河北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劉新雲被控受賄約1,333萬元人民幣(約1,652萬港元)及濫用職權,他當庭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檢方指控,劉新雲在1998年至2021年間,利用擔任山東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菏澤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濟南市公安局長,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長,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子女入學、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劉新雲擔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違背信息化技術發展和項目建設規律,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劉新雲及其辯護律師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劉新雲在最後陳述階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東網
標簽
劉新雲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5 23:57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