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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前年6月4日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現於監獄服刑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另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被還押。她今早(25日)再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並就該《港區國安法》案件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陳詞後,拒絕鄒的保釋申請及拒絕豁免保釋報道限制;鄒將於2月4日再被押解上庭覆核保釋。
昨天(24日)剛過37歲生日、任職大律師的被告鄒幸彤,與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及何俊仁(69歲、律師)一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控方早前申請本案轉介高等法院處理,獲羅官批准及排期於2月14日作提訊日,進行將案件交付到高等法院原訟庭的程序。另外,由於支聯會沒有公司代表出庭,前副主席蔡耀昌亦因未獲公司授權,而被終止作為本案有利害關係人士,羅官遂安排本案在2月10日再訊,屆時將澄清支聯會公司身份及相關的法律問題,決定破產管理署能否在本案代表支聯會。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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