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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 餐廳東主姊弟阻差判囚 提上訴遭駁回需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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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5-4 22:04: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2019年10月修例風波期間,有日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傳出不明氣體,引來市民到場示威,結果爆發警民衝突。警方及後展開搜捕,要求進入一間食店搜查時,被女店東及其胞弟阻撓,最終兩姊弟被捕。他們經審訊後均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21天。2人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今天(4日)頒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定罪裁決原判,原獲保釋的2人須即時服刑。

本案2名上訴人分別是日式餐廳「東台屋」的女店東魏素香(37歲),及其弟弟魏偉才(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德街珀御的店舖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趙文龍及其他警務人員。上訴方指,2名上訴人當時聽不到警員在說甚麼,亦可能誤會了警員來意,他們不過是想詢問警員,並無蓄意阻隢,其行為只為警員帶來些微不便。

法官在判詞中指,在現場作即時報道的記者曾談及「防暴警員要入去(東屋台)拘捕店內幾名男女,警員說見到他們跳舞 」。法官認為,連身在附近的記者都可以聽到警方說出要進入店舖的理由,站在警方跟前的2名上訴人不可能聽不到。此外,警方言談間向上訴人提及「逃犯」並指向店內人士,但2名上訴人依然阻擋在門外,絲毫沒有讓警方進入的舉動,並再三打斷警員的說話,認為是存心刁難,故意阻撓警方執法。雖然時間不算很長,卻實質增加了警方進入店舖執法的難度。經考慮所有因素後,法官認為定罪穩妥,因此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HCMA 4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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