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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申請將文子星引渡返國受審。
印度當局指在港落網的印度裔通緝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嫌策劃恐怖活動、干犯協助或教唆逃離合法拘留、協助越獄、串謀發射火器、多次指使從香港匯款到印度協助劫獄及逃獄者、以及劫獄事件發生後的連串妨礙司法公正作為等罪行,要求把他引渡回印度受審。東區裁判法院在2019年裁定越獄並非可引渡罪行,只批准以文子星就其他表證成立的罪行引渡回印度受審。高等法院原訟庭於翌年推翻此判決,裁定越獄罪亦屬可引渡罪行,下令將引渡聆訊發還裁判法院重審。文子星就此判決向上訴庭上訴失敗,亦不獲批准到終審法院再申請上訴。至今天(9日)案件再交回東區裁判法院,重新進行引渡聆訊,裁判官彭亮廷聽取印度政府及辯方律師陳詞,將考慮3項越獄罪是否有足夠表面證據,案件明天繼續。
3項越獄罪指控33歲被告文子星,自2016年7月開始,在印度及香港策劃協助6名囚犯於同年11月27日在印度越獄。代表印度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華偉思指,文子星在印度還押近2個月期間,曾經向其他囚友表示,一旦獲准保釋將會前往香港,並協助囚友逃獄。代表文子星的楊艾文大律師則爭議該6名在囚人士當時是否接受「合法」羈押。
裁判官在是次引渡聆訊需要裁定文子星就3項越獄罪的表面證據,是否足以作出交付拘押命令,再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引渡他回國受審。由於2019年法庭已裁定文子星另外18項控罪表面證據成立,特區政府已有一定基礎將他引渡回國接受與該些控罪相關行為的審訊,一旦文子星被引渡回國,今次聆訊結果將影響印度政府能否就協助越獄事件對他作出檢控。
案件編號:KCMP 139/2018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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