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公民(中)出庭受審。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前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涉嫌受賄超過4.68億元人民幣(約5.56億港元),案件周四(9日)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雲公民受賄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雲公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雲公民自1992年至2016年8月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副盟長、盟長、盟委書記,中國華電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
法院認為,雲公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遂判處死緩,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資料顯示,現年71歲的雲公民是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曾擔任山西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太原市委書記等職位。至2019年,當時已退休近6年的雲公民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東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