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前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被控受賄超4.4億元(人民幣,下同,約5.2億港元)和行賄超9,731萬元(約1.2億港元)。案件周五(17日)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王男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等罪名,檢方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王男當庭表示認罪服法,接受審判。法院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王男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
王立科被控為牟取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前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縱容涉黑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王男又利用職權為本人及其親屬、特定關係人等偽造多張居民身份證件。57歲的王立科2020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受查。
東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