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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 持英國國旗快閃2港鐵站集結 「王婆婆」認罪囚3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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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14 00:01: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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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鳳瑤不時會於示威現場展示英國國旗。

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先後在港鐵鰂魚涌站和太古站參與非法集結。她早前否認控罪,並爭議控方所有的案情,案件原定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但今天她在控方證人開始作供期間突然要求重新答辯,承認2項非法集結罪,之後決定不作求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王有計劃參與非法集結,考慮集結規模及對社會造成影響,以監禁40星期為量刑起點,在審訊期間認罪獲20%刑期扣減,因此判2罪各監禁32星期,但同期執行。

66歲的被告王鳳瑤,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先後在鰂魚涌港鐵站A出口內的出入閘口,及在西灣河康山道近太古站C出口,與另一些人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判刑時指從被告當時衣着及裝束,可見她明顯是有計劃參與非法集結。被告雖稱因此案遭「大陸國安」扣查,但因沒有資料顯示她因此案而在其他地方被起訴,因此不能成為刑期扣減的因素。退庭後,被告於犯人欄內大叫「多謝大奶奶不殺之恩」。

被告今日承認的案情指,案發當日晚上有數百名示威者演化成「快閃黨」,經港鐵列車游走至不同地區製造混亂。約晚上10時,被告與約100名示威者在港鐵鰂魚涌站A出口集結。示威者拆除港鐵站內的圍欄及利用圍欄和雨傘設置路障,當中有人使用鐵枝或雨傘敲打硬物以製造巨大聲響,有人拿起消防喉向警方方向射水,及他們高叫具威嚇性及挑撥性的言詞,並以雷射筆照射警務人員。期間被告頭戴黃色頭盔、白色防毒面具及拿着1個上有「黑警」字樣的袋及1個藍黃色袋,站在示威者身後,揮動1面英國國旗,此外她亦不停謾罵警方,鼓勵及推動該非法集結。隨後警方又接獲投訴,發現約100名示威者乘港鐵至太古站C出口處參與非法集結。港鐵太古站及康怡廣場的閉路電拍攝到被告高舉英國國旗步出C出口,並且在康山道西行線匯合示威者,佔領車道。

案件編號:ESCC 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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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王鳳瑤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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