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4名被通緝人士計劃逃離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日凌晨於西貢大網仔路北譚涌部署,將4人拘捕,包括2019年於荃灣遭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及後被控暴動的學生曾志健。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他們窩藏在荃灣一個工廈單位內,並曾被放進紙箱內轉移。
李桂華表示,警方在情報主導行動中拘捕4人,年齡介乎16至24歲。他們的共同特點為在2019年分別涉及暴動或非法集結案件,並曾缺席審訊而被法庭通緝。警方昨晚拘捕一名34歲男子,報稱為貨倉管理員,涉嫌協助罪犯罪。該名被捕的34歲男子涉窩藏人士,並負責轉移及間歇性提供食物。
他指,在2020年,有社交頻道成員遊說等待審訊的人士棄保潛逃及離開香港,但需預繳費用。該4人在同年曾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被拒,隨後獲團夥安排藏身於荃灣一個工廈單位內,該單位並無窗戶,而他們則約有一年時間未有外出,間中會獲派食物。期間,他們曾被放在紙箱內被當成貨物,再被運送到另一個藏身地點,而且不會獲告知目的地。他們需支付偷渡費,共支付40多萬元,但最終未能成功離開香港。團夥以眾籌為名,要求該4人拍攝影片,包括介紹自己的身份,以及稱生活困苦並希望其他人可以籌款並幫助他們。在今年年初,團夥開始不安排食物,該4人只能自行購買食物,直到被警方拘捕。4人在被捕時長髮披肩,而且甚為消瘦及憔悴。
警方會繼續追查相關團夥及眾籌辦法的款項去向,又指對於4人的遭遇感到驚訝及難過,並指他們浪費了兩年時間,希望有相同經歷的人士聯絡警方,又形容該團夥是「吃人血饅頭」。他又提醒,捐款人士亦可能違反協助罪犯罪。
李桂華續指,涉事頻道的名稱不能透露,部分相關人士已逃離香港,部分人已到英國。他指,目標人物接近10人,包括「跑腿」等,大部分人已不在港,並指初步知道窩藏地點有3個。警方在相關人士被捕後才知道窩藏地點。
據了解,曾志健等4人藏身地點共有3個,當中2個位於荃灣工廈,一個位於大窩口私人樓,而目前有約3至4名涉事人員已潛逃至英國,其餘人士則仍在港。
星島日報
|
|